[拼音]:dizhen liedu
[英文]:earthquake intensity
表示地震对地表及工程建筑物影响的强弱程度。是在没有仪器记录的情况下,凭地震时人们的感觉或地震发生后工程建筑物的破坏程度、地表的变化状况而定的一种巨集观尺度。
一次地震发生后,根据建筑物破坏的程度和地表面变化的状况,评定距震中不同地区的地震烈度,绘出等烈度线,作为对该次地震破坏程度的描述。因此,地震烈度主要是说明已经发生的地震影响的程度。一个地区的烈度,不仅与这次地震的释放能量(即震级)、震源深度、距离震中的远近有关,还与地震波传播途径中的工程地质条件和工程建筑物的特性有关。地震的烈度在不同方向有所不同,如在覆盖上层浅的山区衰减快,而覆盖土层厚的平原地区衰减慢。
烈度还用于地震区划,表示将来一定期限内可能发生在某一区域内的最大烈度,估计一个建设地区可能发生的地震影响大小。对新建工程来说,工程设计采用的烈度则是一种设计指标。据此进行结构的抗震计算和采取不同的抗震措施。
地震烈度表
按照地震时的人的感觉,地震所造成自然环境的变化和建筑物的破坏程度,区分为几大类,以描述地震烈度的高低,作为判断地震强烈程度的一种巨集观判据,称地震烈度表。有了这个判据,可以调查研究评定已经发生的地震,包括历史上发生的地震和新近发生的地震影响区的烈度高低。
有代表性的烈度表例如:罗西-福雷耳 10度烈度表(1883年发表)、M-C-S12度烈度表(1923年发表)、1932年欧美国家参照M—C-S烈度表修改成MM12度烈度表和日本七阶烈度表等。
1957年编成的《新的中国烈度表》也是12度烈度表。和M-C-S或MM12度烈度表类似,1~5度是无感(只能仪器记录)至有感的地震,6度有轻微损坏,7度以上为破坏性地震,9度以上房屋严重破坏以至倒塌,并有地表自然环境的破坏,11度以上为毁灭性地震。这里是对没有经过抗震设防的建筑而言。对于考虑了抗震设防的建筑就不一样,而且建筑材料的差别、施工质量的好坏使建筑物的抗震能力的表现也不同,烈度的判定也有差异。因此,用地震烈度来判断地震影响大小是比较粗略的。
烈度定量
从抗震设计的要求来看,巨集观标志不能直接应用,要有表征地面运动的物理量供设计采用。有些国家的抗震设计规范规定了与地震烈度相应的地震加速度,但各国的取值不一。
烈度区划
工程地震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用地震历史和地震地质资料,对全国各个地区在预定的时间内地震发生的大小和可能性作出预测,编制成地震烈度区划图,作为工程建设抗震设计的依据。
1976年中国颁发了《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比例尺为三百万分之一,图上用等烈度线表示出从1974年至2073年的 100年内各地区可能普遍遭遇的最大地震烈度。根据这个区划图,全国地震烈度分布情况如表:
地震小区划
地震烈度区划图上表示的是一个大的范围内地震烈度的平均水平。过去的地震灾害经验表明,一个大的地区范围内地震烈度往往有区域性的变异,或称烈度异常,这与区域性地区的地质、地形条件有关。为了反映区域性地区的地震地质、工程地质和地震活动性的影响,对一个城市或一个大的工程建设场地进行详细的烈度和地震动引数的分割槽,称为地震小区划(见地震工程地质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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